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破产申请的提出包括哪些内容?
帮考网校2020-06-29 14:24
精选回答

破产申请的提出包括哪些内容?

破产是指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经法院审理,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有序地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1.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如下表所示)

【提示】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

2.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

1)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清算组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怠于解散清算,直接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管辖:

1)地域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与重整案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的破产案件,一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举证责任: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的实际上已经不再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各项要件,而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其举证责任大为减轻且具有可行性。

2)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5.撤回: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请求撤回申请。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