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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专业问答正文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有哪些规定?
帮考网校2020-08-13 18:43
精选回答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有哪些规定?

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规定如下:

1. 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取得完税凭证的,可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完税凭证,不需向税务机关另外申请税收证明。

2. 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3. 申请人申请领取税收证明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按财产类别和来源地,分别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证明。开具税收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税务局。

2)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当在15日内开具税收证明;申请人提供资料不全的,可要求其补正,待补正后开具。

3)申请人有未完税事项的,允许补办申报纳税后开具税收证明。

4)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申请人有偷税、骗税等情形,需要立案稽查的,在稽查结案并完税后可开具税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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