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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事项有哪些?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一)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二)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注意:此处内容根据最新《证券法》修订,与教材内容不同】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教材上是12个月)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合并,并将该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下面我们来做三道证券从业考试例题,加深对这个知识点的印象,以便同学们能够百战不殆!
【例题•单选题】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个月内不得转让。
A. 6
B. 18
C. 24
D. 36
【答案】B
【解析】选项B正确: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例题•单选题】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 收购人可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 收购人可以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D.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答案】D
【解析】选项D正确: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收购上市公司中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有的股份,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B.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C.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 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答案】B
【解析】选项B错误: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证券法律业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证券法律业务,为其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提供的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法律服务。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有哪些?主要内容是什么?: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公开募集基金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运作与监管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规范:维护证券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正常秩序的基本法律“(三)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的组成: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体系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为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事项有哪些?: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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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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