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制史技巧心得正文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国际税法(1)
帮考网校2020-09-27 09:0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知识点:国际税法(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知识点:国际税法,一起来看看吧!

一、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即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税收管辖权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是居住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由此引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一)居民税收管辖权

居民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及境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征税的权力。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是以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税收居所的法律事实为前提的,纳税人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

1.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①住所标准,即一自然人在一国拥有住所,即认为其为该国的居民纳税人;

②居所标准,居所通常指非永久的居住场所,依该标准,一个人在一国拥有居所便是该国的居民纳税人;

③居留时间标准,即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内停留或居留的时间来划分是否为纳税居民,采取此标准的国家在居留的时间长短上规定不一;

④国籍标准,即以自然人的国籍来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只要具有该国国籍,无论是否在该国居住,均为该国的纳税居民。

我国采用住所兼居留时间标准,《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①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即依法人在何国注册成立来判断法人纳税居民的身份;

②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设在哪个国家,该法人即为哪个国家的纳税居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所在地往往是判断实际管辖中心所在地的标志;

③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即法人的总机构设在哪个国家,该法人即为哪个国家的纳税居民,总机构通常指负责管理和控制企业日常营业活动的中心机构。

我国采用法人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两个标准。

(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来源国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权力。依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征税国对纳税人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基础是认定纳税人有来源于该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各项所得或收益一般可划分为四类: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所得。

1. 营业所得。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或经营所得,即纳税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益。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征税普遍使用常设机构原则。常设机构原则指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的原则。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油井、采石场等。

2. 劳务所得。个人非居民劳务所得包括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和非个人独立劳务所得。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独立性的专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生、律师、会计师等从事独立活动取得的所得,确定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方式一般采用“固定基地原则”和“183天规则”。非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即非居民受雇于他人的所得,一般由收入来源国一方从源征税。

3. 投资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对于此类投资所得,各国一般采用从源预提的方式征税,即征收预提税。

4. 财产所得。非居民的财产所得指非居民转让财产的所得,对于不动产的转让所得,一般由财产所在国征税,对于动产的转让所得,各国主张的标准不同,因此动产转让所得收入是由双边税收协定具体划分。

【经典真题】

为了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交办的涉及中国某项目的财务会计报告,永居甲国的甲国人里德来到中国工作半年多,圆满完成报告并获得了相应的报酬。依相关法律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里德是甲国人,中国不能对其征税

B.因里德在中国停留超过了183天,中国对其可从源征税

C.如中国已对里德征税,则甲国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里德征税

D.如里德被甲国认定为纳税居民,则应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

答案:BD

二、国际双重征税

(一)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双重征税现象的产生是各国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的结果,可分为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

1)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依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2)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重叠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例如】公司和股东在法律上都具有独立的人格,公司获得的利润应依法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股东后,股东又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使得同一所得在公司和股东手中各征一次税,此即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3)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重叠征税区别

重复征税针对的是同一纳税人,不存在国内重复征税,重复征税涉及同一税种;重叠征税涉及的不是同一纳税人,存在国内重叠征税现象,重叠征税涉及不同税种。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

1)免税法

免税法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于征税。免税法使跨国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已纳税的部分,就不必再向居住国政府纳税,从而避免重复征税。

2)抵免法

抵免法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内扣除,也称外国税收抵免。这种避免重复征税的方式既承认了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又不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

3)扣除法

扣除法指居住国在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本国居民将国外已纳税款视为一般费用支出从本国应纳税总所得中扣除。

【经典真题】

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答案: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