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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BD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
A项错误。甲将乙救上船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但甲将乙推入水中致其溺亡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
B项正确。夫妻之间对对方的犯罪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甲对其妻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如果是父母发现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能阻止而不阻止的,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C项错误。甲将幼童意外撞入河中,具有救助义务。乙教唆甲故意不救助幼童,致使幼童溺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实行犯,乙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二人成立共犯。
D项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负有抚养、照顾的义务。甲能抚养而不抚养,将乙弃置于菜市场门口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ABC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
A项正确。甲、乙二人的行为结合在一起导致了丙的死亡,属于重叠的因果关系,甲、乙二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有因果关系。
B项正确。甲等人追杀乙的过程中,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乙的反应属于正常的、必然的介入因素。综合全案,没有甲等人的杀人行为,就不会存在乙的死亡。因此,甲等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项正确。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妇女本能地、必然地反抗,致使被甩出车外,被害人的反应属于正常的介入因素,不会中断因果关系;后车躲闪不及将妇女撞死,在具体环境下更是必然的发展。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项错误。甲放火焚烧乙的住宅,乙为救婴儿冲入火中属于必然的、本能的反应,故甲的放火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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