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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精选
帮考网校2019-11-19 11:22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精选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有关票据行为有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B.持票人明知转让者转让的是盗窃的票据,仍受让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C.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不合法,则票据行为也不合法

D.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未加盖规定的汇票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则签章人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1)选项B: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C:票据行为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即票据行为的进行程序、记载的内容等合法,至于票据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

2、2013年1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一张出票日起3个月付款的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2013年4月5日,乙公司依法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后,一直无暇向甲公司主张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单选题】

A.2013年7月1日

B.2013年10月5日

C.2015年4月1日

D.2015年10月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 、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计算。本题中,汇票的到期日为2013年4月1日,故持票人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

3、甲公司出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时在汇票上记载了 “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依然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按期提示付款被拒绝后行使追索权时,有权拒绝对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丙公司)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4、因延期通知而给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 )为限。【单选题】

A.汇票金额

B.间接损失

C.实际损失

D.能够预见到的损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5、下列《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行为成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B.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C.票据的行为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D.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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