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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正式实施,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备考注会考生注意!
帮考网校 2024-04-2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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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正式实施,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备考注会考生注意!

2024年4月26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标志着我国关税制度迈入新的阶段。根据法律规定,该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章:税目和税率

第九条:关税税目由税则号列和目录条文等组成。关税税目适用规则包括归类规则等。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关税实行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的方式征收。

第四章: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

第三十二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境物品,免征关税:国务院规定的免征额度内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等。

第五章:征收管理

第四十一条: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在合并、分立前,未向海关报告;纳税人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管期间,有合并、分立或者其他资产重组情形,未向海关报告;纳税人未履行纳税义务或者在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监管期间,有解散、破产或者其他依法终止经营情形,未在清算前向海关报告。

对于备考注册会计师的考生来说,新税法的实施可能会对考试内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关注税法的变化,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提高学习效率,为顺利通过考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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