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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适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哪些情形适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总结】陷入僵局(3种)+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表决权10%以上。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什么?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
未尽出资义务能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未尽出资义务能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未尽出资义务不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提示】当事人对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
什么是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特殊情况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总结】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C. 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
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期间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提示】不论诉讼时效中止时原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余几个月,诉讼时效均继续计算6个月方届满:(1)找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是否发生在届满前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二、关于普通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2) 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3)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论时效,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类型?:诉讼时效期间有三种类型: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时效期间。《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分别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规定时效期间为1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其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是什么?: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A. 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B.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诉讼时效有哪些特点?: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
诉讼管辖中共同管辖的原则有哪些?: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于是分别到甲住所地人民法院、M地人民法院、N地人民法院起诉,B.三地法院对该案件均有管辖权;C.只有乙住所地人民法院、M地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D.若乙最先向甲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表见代理的情形(有理由相信的情形)有哪些?:①被代理人对相对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③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而使相对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A.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B.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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