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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计算有哪些规定?

帮考网校2020-11-16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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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如下:

1. 税率: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 税前扣除: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捐赠等项目,先予以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税收征管方式: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按照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由支付所得款项的单位或个人在支付所得款项时代扣代缴。

4. 税收征收期限:无住所居民个人所得税应在所得收入发生后15天内申报并缴纳。

5. 税务登记:无住所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所得收入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

6. 税务申报:无住所居民个人应按照规定在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7. 税务结算:无住所居民个人应在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和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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