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备考资料正文
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0122
帮考网校2024-01-22 18:35
1 浏览 · 0 收藏

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事实中,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是()。【单选题】

A.习惯

B.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权益所根据的事实

C.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D.自然规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选项D)(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2、甲委托乙出售房屋,并向乙出具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乙的代理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行为的有( )。【多选题】

A.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B.乙与丁恶意串通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丁

C.乙以甲的名义与委托其买房的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乙不知甲意外去世,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卖给他人

E.乙在甲取消委托后,仍向他人出示尚未被收回的授权委托书售出房屋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自己代理(效力待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选项B,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无效);选项C,双方代理(效力待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选项D,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有效;选项E,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3、甲乙合伙购买1辆卡车从事运输。双方约定,按2∶1的比例分成。某日,乙在为客户丙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丙货物损失30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该30万元的损失,丙可以向乙请求赔偿的最高数额为( )。【单选题】

A.15万元

B.20万元

C.10万元

D.3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份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4、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权利中,可以出质的有()。【多选题】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可以转让的股权

C.土地经营权

D.将有的应收账款

E.现有的应收账款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5、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权利中,设立权利质权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是()。【单选题】

A.提单

B.支票

C.基金份额

D.存款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提单、支票、存款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C,以基金份额、股权处置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下列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行政复议委员会不得邀请行政复议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

B.行政复议机关中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C.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均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

D.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邀请本机关以外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加;选项B,对于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有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事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

7、下列关于物权设立时间的说法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单选题】

A.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

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B,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8、下列合同中属于《民法典》合同编新增典型合同的是()。【单选题】

A.合伙合同

B.仓储合同

C.委托合同

D.行纪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新增“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

9、乙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1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好后,因房价上涨,甲公司遂擅自将乙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撤销

B.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D.甲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0、法院受理兴华公司破产申请的,应当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管理人。下列有关可否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龙游律师事务所2014年为兴华公司的劳动人事纷案件提供过诉讼代理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B.西湖破产清算事务所与张某有30万元未了结债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C.荔枝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的债权人尚花银行提供过201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可以担任管理人

D.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兴华公司提供过2015-201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不能担任管理人

E.东德律师事务所在法院受理申请时仍是兴华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不能担任管理人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D: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本题选项A中破产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年,龙游律师事务所提供中介服务发生在2014年,无利害关系;选项C中,为债权人提供中介服务,不属于利害关系;选项D中,为债务人提供审计服务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3年内,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B:与债务人、债权人(张某)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选项E,现在或在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具有利害关系,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