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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精选0103
帮考网校2024-01-0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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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解散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合伙企业解散是中止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B.合伙企业解散应得到2/3以上合伙人同意

C.合伙企业经营亏损的,合伙人不得通过协议解散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解散是消灭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⑥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务人不当行为中,债权人无须考虑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与否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多选题】

A.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担保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放弃其债权

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中,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所收购股份的是()。【单选题】

A.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所必需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D.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4、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下列有关委托辩护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其在法院任职的监护人担任辩护人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亲友担任辩护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已从法院离职1年的朋友担任辩护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人民陪审员担任辩护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D,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辩护人;选项C,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5、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B.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后补充申报

D.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E.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6、若法院判决甲乙离婚,下列关于抚养和财产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乙享有居住房所有权,其可以在该房上为甲设立居住权

B.若法院判决由甲抚养丙,则乙对丙仍有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C.法院应当判决由甲抚养丙,由乙支付部分抚养费

D.乙应偿还甲为居住房投入的3万元装修款及其利息

E.法院确定抚养人前,应当听取并尊重丙的真实意愿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A:乙可为甲在其住宅上设定居住权;选项B: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选项C: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选项D: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尝或者补偿。选项E: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7、下列关于本案财产和债务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

B.公寓房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

C.丁的1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D.乙获赔的25万元人身损害偿金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E.乙父母的5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选项A: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増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中规定的孳息应作狭义性理解,专指非投资性、非经营性的收益,如存款利息、果树无需管理自然结果等。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选项B:该公寓房系乙在女婚姻有效前取得,因属于个人财产。选项C:夫妻一方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选项E:鉴于乙父母的50万元借款时婚因尚末存续,因此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8、下列有关张某提起破产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张某作为兴华公司债权人,无权提起破产申请

B.张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C.张某可以兴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提起破产申请

D.张某受让刘某债权,无需得到兴华公司同意,有权提起破产申请

E.张某受让刘某债权,未得到兴华公司同意,不具有破产申请人资格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DE: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无须经务人同意),但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债权人刘某有权将自己债权转让给张某,且已经通知债务人兴华公司,故对其发生效力。选项A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债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条件,债权人向法院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题。选项B: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同法院管辖,本题中债务人兴华公司住所地更改为乙市区(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9、下列有关行政处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当事人对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有权要求听证

B.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也应当经过立案阶段

C.当事人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均有权申请听证

D.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C,听证程序只适用于特定案件,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只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申请,才可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立案是行政处罚普通程序的开始,不是简易程序的必经阶段;选项D,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10、根据《刑法》规定,下列有关缓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对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B.累犯不适用缓刑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附加刑不需要执行

D.缓刑适用于法定刑为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D,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选项B,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选项C,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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