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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正文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1015
帮考网校2021-10-15 10:10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 )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单选题】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3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故,本题选C。

2、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其妻李某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突遇车祸身亡。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案人民法院应当( )。【单选题】

A.裁定延期审理

B.裁定诉讼中止

C.裁定诉讼终结

D.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特殊原因还包括: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3、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义发出

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

C.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

D.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E.股东无论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权参加临时股东会议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B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

4、甲(35岁)患心脏病,某日没有吃药便出来散步,在人行道上行走时突然发病倒地,倒地时将身旁行走的小孩乙撞倒,乙头部受伤。对乙的损害,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构成侵权,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甲构成侵权,若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责任,可以适当减轻甲的责任

C.甲无过错,全部损失由乙的监护人负担

D.甲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的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5、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在设立公司阶段订立合同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个人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B.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由成立后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C.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均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D.不论发起人与他人订立合同以何种名义,均由成立后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6、甲村有一养鸡场通行不便,便在乙村的土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此后,甲村将该养鸡场承包给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丙有权继续在乙村的土地上通行

B.丙无权继续在乙村的土地上通行

C.丙是否继续享有通行地役权,取决于该地役权是否已经登记

D.丙是否继续享有通行地役权,取决于乙村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特征,丙法定取得了地役权,其有权继续在乙村的土地上通行。该地役权是否登记,对丙法定取得地役权不产生影响。

7、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6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E.甲公司清偿对己所负的未到期债务且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到期的借款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撤销权。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选项E错误。

8、关于损害赔偿和支付违约金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损害赔偿和违约金都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B.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是具有补偿性和恶罚性双重性质

C.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前提,而违约金数额与实际损失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被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

D.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担失2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30%的,一般认为是"过分高于"。

9、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单选题】

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

C.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戊公司的6万元债务

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权应经过申报确认,抵销数额应相同。所以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选项D错误。

10、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B.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C.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E.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应裁定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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