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正文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题精选0831
帮考网校2021-08-31 16:5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关于和解与和解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和解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

B.和解申请须由人民法院裁定许可

C.和解协议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

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无效

E.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原则上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选项A:和解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债权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2)选项D: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2、根据《企业破产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多选题】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职责。选项A、C、E可以由管理人直接作出,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许可。

3、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经管理人清理后发现,债务人财产120万元,欠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50万元,管理人报酬100万元,债务人财产因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2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破产费用为150万元,共益债务为200万元

B.债务人财产应当按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C.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可以得到全额清偿

D.管理人报酬可以获得80万元的清偿

E.人民法院应当应管理人的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1)选项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2)选项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选项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按照比例清偿;在本案中,管理人报酬可以获得的清偿为120×100÷150=80(万元),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可以获得的清偿为120×50÷150=40(万元)。(4)选项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4、2019年1月14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台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日送达甲企业,双方约定付款期限至3月20日,甲企业支付全部货款前所有权仍由乙企业保留。3月10日,人民法院公告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企业已支付80万元货款,甲企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则关于该买卖合同,下列各项处理中,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单选题】

A.乙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该合同

B.乙企业主张取回设备

C.付款期限在3月10日视为到期,甲企业应支付剩余货款

D.甲企业未支付的20万元货款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对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2)选项B:买受人破产,但其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出卖人不能再主张取回标的物;(3)选项C: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4)选项D:因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未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买受人管理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导致出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出卖人有权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5、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C.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