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正文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0305
帮考网校2021-03-05 18:4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说法中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是( )。【单选题】

A.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B.政府信息公开,都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C.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D.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依申请公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所以选项A错误。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如果是依申请公开的,能够当场予以回复的,应当当场予以回复。所以选项B错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所以选项D错误。

2、郭某涉嫌故意伤害江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取保候审由检察机关负责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被害人江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选项A错误。保证金保证与保证人保证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适用。所以选项B错误。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所以选项C正确。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变动住址,但应当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所以选项D错误。

3、下列关于民事义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多选题】

A.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和限定性?

B.以特定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是积极义务?

C.可由义务主体之外的人履行的义务是非专属义务

D.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是消极义务

E.基于人身信任关系而发生的承揽义务是法定义务?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是积极义务。所以选项D表述错误。基于人身信任关系而发生的承揽义务是专属义务。所以选项E表述错误。 

4、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复议机关已经处理过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不得再就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向复议机关另行申请复议

B.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案件不仅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且进行适当性审查

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D.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行决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E.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1)选项C: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2)选项D: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5、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20年内不在自己的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小区业主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同时依法取得地役权,有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提出请求。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