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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专业问答正文
跨县(市、区)建筑服务增值税征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8-13 16:45
精选回答

跨县(市、区)建筑服务增值税征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跨县(市、区)建筑服务增值税征管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适用于: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差额÷(19%)×2%,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价外收入)×9%-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13%)×3%,应纳税款=销售额÷(13%)×3%-已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13%)×3%,应纳税款=销售额÷(13%)×3%-已预缴税款

【提示1】计税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收入-支付的分包款

【提示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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