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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权请求强制分配利润?
帮考网校2020-05-07 09:11
精选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有权请求强制分配利润? 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地位和资格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投资的目的是盈利,利润分配请求权实质上是股东对自己的投资期望得到回报的一种权利,因此它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之一。

一、利润分配请求权概述

股东是否可以实现其利润分配请求权,首先取决于公司经营是否已经产生利润。公司如果没有盈利,则不能分配,否则将可能构成抽逃出资。即使公司已经盈利,公司的利润也不能自动量化为每个股东的收益,公司分配利润须作出相关决议后实施。利润分配请求权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在公司作出利润分配决议之前,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只具抽象意义,仅表明股东分取利润之资格。在公司作出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利润分配决议之后,股东才享有具体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常见的利润分配方式有现金分配、实物分配和股份分配三种。现金分配,是指向股东分配现金作为红利。实物分配,是指向股东分配非现金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债券、债权等。股份分配,专指公司向股东分配本公司的股份作为红利。股份分配并未导致公司资产转移给股东,其实质是公司将可分配盈余转增资本,或者说股东进行了再投资。

二、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

1. 诉讼列置

1)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股东是案件的原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2)被告: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2. 案件审理——须提交有效决议

1)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拒绝分配利润且其关于无法执行决议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公司按照决议载明的具体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利润。

2)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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