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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帮考网校2020-05-06 15:49
精选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的,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我们列举两道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目,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中,应当列为被告的是(  )。

A.反对分配利润的董事

B.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C.公司

D.公司及反对分配利润的股东

【答案】C

【解析】股东起诉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2016中级会计师考试真题】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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