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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效力包括哪些?
帮考网校2020-06-08 16:49
精选回答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效力包括哪些?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同保证范围)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20年改)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0年改)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下面我们以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

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B. 抵押人没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不变

C.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只需高于担保债权即可

D. 抵押权可以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答案】A

【解析】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B 错误;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C 错误;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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