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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逃税行为?
帮考网校2020-08-06 14:45
精选回答

如何认定逃税行为?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为逃税行为。

(一)逃税行为的界定

1)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手段:

①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

②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

③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虚假申报

3)目的:纳税人不缴、少缴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不缴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构成逃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

①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多次实施前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初犯悔改免责条款

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纳金、已受行政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1次刑事处罚,或2次以上税务机关处以的行政处罚(两次黄牌警告)不属于"初犯",不适用前述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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