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专业问答正文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帮考网校2020-08-17 19:29
精选回答

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

1. 权利的取得

1)原始取得(最初取得)

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前提而取得权利,如:先占、添附

2)继受取得(传来取得)

自前手权利人处承受既存权利的权利取得,如:继承、合同

2. 权利的变更

1)内容变更

权利量变

所有权:因添附而扩大、因标的物部分灭失而缩小;债权:因部分清偿或者免除而缩小。

部分质变

所有权因标的物出租或抵押而变得不圆满;种类债权变为特定债权,有息债权变为无息债权等。

2)效力变更

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成为无公力救济权的债权;第二顺序抵押权变成第一顺序抵押权等。

3. 权利的消灭

1绝对消灭权利不存在

如:所有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知识产权因保护期间届满而消灭,债权因全部清偿而消灭等。

2相对消灭前手转后手

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因交付而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