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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13 13:42
精选回答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3)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为给付义务,即双方的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4)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 

1. 当事人互负债务(同一双务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对自己提出的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暂停权)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

当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告消灭,主张抗辩权的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因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总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不交货,我不给钱。

【举例】甲向乙借用电脑,乙向甲借用手表,甲不还手表,乙能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返还电脑?

【答案】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属于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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