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8-10 17:39
精选回答

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具体条件有:

1. 新颖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 创造性

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 实用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下面是针对中级会计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单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是  

A. 申请人向媒体披露其内容的

B.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C.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答案】A

【解析】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推荐视频
中级会计职称百宝箱离考试时间8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