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规定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20 14:36
精选回答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规定有哪些?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规定有:

1. 一般规定

除另有规定外,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 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1)2019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提示1】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提示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提示3】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2)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推荐视频
中级会计职称百宝箱离考试时间8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