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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合同中的提存制度?
帮考网校2020-07-15 16:41
精选回答

如何理解合同中的提存制度?

提存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而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一、提存的要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此时债权人的财产没有合法的管理人,债务人无法交付。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存后的通知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示】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提存的效力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四、提存物的领取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此5年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下面是针对中级会计考试的知识点举出的例题,供大家深入理解考点,希望大家能结合习题掌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单选题】因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陈某难以履行债务,遂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意外灭失。该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承担人是  

A. 胡某

B. 胡某与陈某

C. 陈某

D. 提存机关

【答案】A

【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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