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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原因有哪几种?
帮考网校2020-06-29 14:06
精选回答

破产的原因有哪几种?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

1.破产原因和适用情形

破产原因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且其资不抵债情况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形式审查即可判断的案件;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其资不抵债状况通过形式审查不易判断的案件。

【提示】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

【提示】对每一个民事主体的清偿能力与破产原因必须独立考察,不同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清偿能力或破产原因认定上的连带关系。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界定:

同时存在下列三条,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3.“资不抵债的界定:

1)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2)当利害关系人对债务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存在异议时,可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具有更高公信力与证明力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判断债务人资产与负债总额的依据。

4.“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提示】只要债务人的一个债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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