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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的权责是指什么?
帮考网校2020-07-16 10:30
精选回答

出卖人的权责是什么?

出卖人的权责是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的人的权利和职责。

1.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2. 质量保证金

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修理费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暈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总结】买方提异议,卖方未搭理,买方去处理,卖方该买单

4. 从给付

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

【举例】买空调时,不仅要交付空调,还要提供安装劳务,不提供安装劳务,相当于未完成从给付义务,导致空调无法使用,买方可主张解除

5. 瑕疵担保

1)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例】完好商品因换季等因素打折是可以的;明知是坏的当做打折商品卖不可以的

2)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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