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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快速掌握什么是无效的法律行为?
无效法律行为,是指对于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的法律行为。
1.无效法律行为的特征
法律行为,按照无效原因存在于行为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可分为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主要情形有:
(1)法律行为标的之数量超过法律许可范围。
(2)法律行为的内容由数种不同事项合并而成,其中一项或数项无效。
(3)法律行为的非主要条款,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而无效。
2.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几种法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2)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3.无效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在法律上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指恢复到无效法律行为发生之前的状态,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2)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4)其他制裁
对行为人实施无效法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制裁或刑事制裁的,还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为例,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
A.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C.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D.6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的法律行为。选项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选项B属于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C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选项D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带你快速掌握什么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财务管理的内容分为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与分配管理五个部分。投资是企业生存、发展及进一步获取利润的基本前提,(1)对内投资是指企业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资产上;(2)企业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债券、出资新组建公司或与其他企业联营等。企业要根据其生产经营、发展战略、投资和资本结构等的需要,依法、经济有效地筹集企业所需资金,企业方面要科学预测筹资的总规模。
带你快速了解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考察,就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如下解释: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带你快速了解什么是可撤销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可因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撒销而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1.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特征,(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撒销权的当事人行使。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受欺诈而实施的法律行为可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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