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专业问答正文
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6-11 15:03
精选回答

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一)承揽合同概述

1.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可为多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2)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 支付报酬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作相应支付。

3. 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5.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下面给大家提供一道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希望大家认真理解,仔细分析,尽快掌握这个知识点。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C

【解析】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推荐视频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