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首页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基本法律法规专业问答正文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如何认定的?
帮考网校2020-07-13 16:36
精选回答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概念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是指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定罪处罚。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犯罪构成

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①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②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③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发行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 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 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 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推荐视频
证券从业考试百宝箱离考试时间311天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