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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快速了解股权投资基金如何进行投资运作?
帮考网校2020-06-10 16:46
精选回答

带你快速了解股权投资基金如何进行投资运作?

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

1. 基金合同

募集股权投资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体现为公司章程,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体现为合伙协议。基金合同通常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2)基金的运作方式

3)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

4)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5)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6)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

7)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

8)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

9)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0)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规范合同内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并公布了公司型基金合同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合伙型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及契约型基金合同指引,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和参考价值。

2. 托管

对股权投资基金而言,除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应当进行托管。不进行托管时,基金合同应当约定不进行托管,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并向投资者进行特別风险揭示。

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越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资运作的禁止性行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或者以利益输送为目的,与特定对象进行不正当交易,或者在不同股权投资基金账户之间转移收益或亏损;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未针对每只股权投资基金设置独立账户,或者开展借新还旧、期限错配等业务;

10)进行商业贿赂;

11)将账户出借给第三方进行交易,或者违反账户实名制的规定,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

12)直接或间接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或者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服务或便利;

13)外接未经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认证的其他交易系统,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端口服务便利;

14)通过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系统下达投资交易指令;

1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4. 档案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蕋金托管人及股权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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