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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12)
帮考网校2020-09-30 09:3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历年真题(1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的历年真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答案】CD

【考点】打击错误、对象错误、偶然防卫

【解析】

A、B项错误。甲并未认错侵害对象,不属于对象错误而是打击错误。根据具体符合说,触犯故意伤害罪(未遂)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最终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C项正确。甲以伤害故意却客观上起到了防卫的效果,属于理论上的“偶然防卫”情形(其处理有不同的结论,但本题并未涉及)。但对于甲欲加害的丙而言,由于未出现伤害的结果,因此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

D项正确。乙虽与甲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但对于自身遭受的重伤后果无需负责。因为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而不包含伤害人本人。因此,乙重伤的结果应归责于甲,而不能归责于乙。最终乙要承担故意伤害未遂的责任。

2.关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甲以杀人故意将郝某推下过街天桥,见郝某十分痛苦,便拦下出租车将郝某送往医院。但郝某未受致命伤,即便不送医院也不会死亡。甲属于犯罪未遂

B.乙持刀拦路抢劫周某。周某说“把刀放下,我给你钱”。乙信以为真,收起刀子,伸手要钱。周某乘乙不备,一脚踢倒乙后逃跑。乙属于犯罪未遂

C.丙见商场橱柜展示有几枚金锭(30万元/枚),打开玻璃门拿起一枚就跑,其实是值300元的仿制品,真金锭仍在。丙属于犯罪未遂

D.丁资助林某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但林某尚未实施相关犯罪活动即被抓获。丁属于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未遂

【答案】BC

【考点】犯罪未遂

【解析】

A项错误。对于防止结果发生的中止而言,不需要结果的不发生与中止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B项正确。乙已然着手抢劫行为,最终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的反抗)而未实现既遂。但中途放下刀子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中止,因为中止需要彻底的放弃。

C项正确。丙虽然最终取得的财物数额较小,但是其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对象的,因此成立对数额巨大的财物的犯罪未遂。

D项错误。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以资助行为的实施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至于被资助者是否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行为,在所不问。换言之,本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的帮助犯,而是一独立的罪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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