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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税法(1)
帮考网校2020-09-29 09:2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税法(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税法,一起来看看吧!

一、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界定和调整对象

税收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符合法定课税要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所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收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

税法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所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有关税收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其法律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另一方是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单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国家、征税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征税机关的权利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货币、实物和行为。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税法所必需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税法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目、税率、税收减免、纳税地点、纳税时间和税法责任等。

二、增值税法 ★★★

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此,营业税退出我国税收征管的历史舞台,“营改增”全面实施。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在流通各环节的增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目前我国所有行业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法的基本内容

1.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货物;

2)应税劳务;

3)服务;

4)无形资产;

5)进口货物。

3.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分为四个层次五大类:基本税率(17%);较低低税率(11%);低税率(6%);零税率(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具体来讲: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下述第(2)项、第(4)项、第(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上述第(1)项、第(2)项和下述第(5)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适用3%的征收率,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增值税的税收减免。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消费税法 ★★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法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应税消费品主要包括:

(1)烟;

2)酒;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含铅汽油除外)和用于调和汽油的主要原材料;

7)250毫升以上排量的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涂料。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不同消费品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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