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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商标权的概念与原则(2)
帮考网校2020-09-28 15:4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商标权的概念与原则(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帮考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商标权的概念与原则,一起来看看吧!

三、商标注册程序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注册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二)注册申请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证明文件并交纳申请费。申请如药品、烟草等特殊商标注册,应当附送企业许可证、以及或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1)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审查和核准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注册申请的商标不符合注册规定的,商标法应当依法驳回申请。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依法对提起的异议进行审查,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商标法第44条、第45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始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不服的,还可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帮考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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