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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真题答案及解析(38)
帮考网校2020-09-05 15:35
【历年真题】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真题答案及解析(38)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答案】ABCD

【解析】

A项意在考查“被告就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A项不正确。

B项将共同海损与其它海损事故混在一起来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对共同海损有管辖权的法院中,不包括被告住所地法院。故B项错误。

C项意在考查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受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所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裁定管辖权转移。故C项错误。

D项意在考查协议管辖与选择管辖的区别。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特定案件的管辖法院。选择管辖是指当两个以上的法院对诉讼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D项属于协议管辖而不属于选择管辖。故D项错误。

2.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答案】AB

【解析】

从理论上看,反诉,是指在本诉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其特点有:当事人具有同一性与特定性,但诉讼地位互换;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即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独立存在,法院对反诉仍需继续审理;诉讼目的具有对抗性,即反诉的目的旨在吞并或抵消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的成立条件有: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表现为事实上或法律关系上相关联,而不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从法规范看,《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第140条规定,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与本诉合并审理。根据《适用意见》第156条的规定,被告一般应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原审被告在二审期间还可提出反诉。综上,本题四个选项中,A、B两项正确,C、D两项错误。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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