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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真题答案及解析(4)
帮考网校2020-09-05 14:02
【历年真题】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三》真题答案及解析(4)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帮考网分享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年真题,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应先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

B.如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可选择拍卖房产或者机器设备实现抵押权

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D.丁公司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质权

【答案】C

【考点】担保物权竞合

【解析】

A项、B项考查多个抵押并存。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据此,甲公司和丙公司的抵押之间没有连带关系,各自担保总债权中的不同部分。如果银行主张全部债权,则必须同时拍卖房产和机器设备,单独行使任何一个抵押权都不足以实现其全部债权。故A项、B项错误。

C项、D项考查担保物权竞合。

本题中涉及三个动产担保物权,乙公司的动产质权、银行的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和丁公司的已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说明其已经完成了机器设备的交付,其成立时间在先,故其权利优先于两个动产抵押权受偿。两个抵押权之间,丁公司的已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优先于银行的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故C项正确、D项错误。

值得说明的是,《担保法解释》第79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该条和物权法相冲突,而不再适用。即使按照该条理解,C项和D项都对,但C项显然不存在争议,而D项存在争议,仍然应该选C项。

2.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CD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

【解析】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张某并不因手表的遗失而丧失所有权,故其有权向无权占有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李某拾得之后将手表卖给王某,李某不再对手表进行占有,其既不是直接占有人,也不是间接占有人,张某不得向李某主张返还。故A项错误。

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王某也不再对手表进行占有,张某同样不得向王某主张返还。故B项错误。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郑某是间接占有人,朱某是直接占有人,郑某属于无权占有,应当负返还义务。故C项正确。

朱某符合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其以留置权为本权进行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张某有权要求朱某返还手表,但在维修费支付前,朱某就手表享有留置权。此时D项是否正确存在争议。

今天的历年真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哦!预祝你们在2020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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