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指南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试题库

重置密码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注册成功

请谨慎保管和记忆你的密码,以免泄露和丢失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问答正文
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及意义 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及意义
清末司法改革的特点及意义
cainebu1回答 · 6011人浏览
最佳答案
用户头像
bindiaoqun 高能答主 06-09 TA获得超过1147个赞
一、司法体制的变革与四级三审制
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的改革,流于形式:
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刑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2、实行四级三审制.确立一系列近代意义上的诉讼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制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度.证据.保释制度;审判制度社会实行公开.回避等制度.
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二、领事裁判权与审判和会审公廨
1、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即“治外法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管辖,只由该国的领事或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其本国法律裁判.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1834年7月22日,香港);《虎门条约》;其他条的扩充
(1) 内容:
A——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诉讼:依被告原则;
B——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由所属国审理;
C——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适用被告主义原则:
D——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前者是被告则适用于被告主义原则,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
(2) 审理机构:
A一审——由在华领事法院或法庭审理;
B:二审上诉案件——由各国建立的上 诉法院审理;
C:终审案件——由本国最高审判机关受理.
(3)后果: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2、观审制度——强行干预中国审判的制度:即外国人是被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如认为审判.判决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等.
注意:这种制度是原有领事裁判权扩充.
3、会审公廨.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
A——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B——凡中国人内与外国人诉公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工也由外国领事审判并操纵判决.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service@bkw.cn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百宝箱
学习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领取全套备考资料
测一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免费测试,不要错过机会
提交
互动交流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免费为您解答,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温馨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帮考专业顾问给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我知道了~!

提示

信息提交成功,稍后班主任联系您发送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