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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学收入3500属于劳务报酬,不是没超过
讲学收入3500属于劳务报酬,不是没超过4000吗
徐丽霞1回答 · 2764人浏览2764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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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5 TA获得超过3603个赞 2024-02-25 19:43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讲学收入确实属于劳务报酬。在我国税法中,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为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根据最新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您提到的“没超过”,可能是指没有超过免税额度。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 劳务报酬税前扣除: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时,可以先扣除20%的费用。

2. 免税额度: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如果您的讲学收入(税前扣除20%的费用后)未超过这个额度,那么在扣除起征点后的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 讲学收入3500元的情况:如果您的讲学收入为3500元,在扣除20%的费用后为2800元。由于2800元未超过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在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是免税的。

总结:根据您的描述,讲学收入3500元属于劳务报酬,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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