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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单选题】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根据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某企业推出一种新型饮料,在其宣传广告中,捏造该饮料具有强力补钙功能的事实,且售价比一般饮料贵很多。下列情形属于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单选题】
A.消费者甲相信该企业的广告,购买了该新型饮料
B.消费者乙相信该企业的广告,但由于误解购买了其他饮料
C.消费者丙购买了该新型饮料后,看到了该企业的广告
D.消费者丁根本不相信该企业的广告,为送礼购买了价格较贵的该新型饮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选项B消费者没有因欺诈作出意思表示;选项C和选项D与欺诈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3、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可以由法院主动干预,进行审查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相关限制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1)可撤销民事行为,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对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2)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视同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4、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1年4月1日,张某因赵某的不当行为身体受到伤害,其法定代理人李某准备向赵某索赔,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依法行使权利。2011年9月1日,李某因车祸死亡,直至2011年9月30日王某依法成为张某新的法定代理人。向赵某索赔的诉讼时效最晚是( )。【单选题】
A.2012年3月31日
B.2012年8月31日
C.2012年9月30日
D.2012年10月31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即2012年3月31日止。法定代理人李某因车祸死亡没有造成诉讼时效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5、2013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3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单选题】
A.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
B.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0日
C.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
D.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往后顺延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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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是哪些?: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是哪些?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注册会计师几年内考完?:注册会计师几年内考完?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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