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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考试结束,大家要开始准备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了,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下2018年中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高频考点之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基本法律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主要特征有: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财产权;物权具有排他性(即一物一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具体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巩固练习
【单选题】下列关于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
B.地役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
C.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D.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答案】C
【多选题】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
A.占有权
B.处分权
C.使用权
D.抵押权
E.收益权
【答案】ABCE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其具体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共四种,即A、B、C、E四个选项,而D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不属于所有权。故A、B、C、E四个选项为正确答案。
今天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的知识点就学到这里,大家一定要多做题,掌握好这些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要点:标书编制程序准备工作有哪些?:标书编制程序准备工作:作为编制施工方案、措施项目、计算风险费用等相关费用的依据。(3)了解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应仔细研究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计价方法和要求。(4)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进行询价。询价是投标工作的重要基础,投标时除应注意参考定额站的信息价格外,材料市场价、当地人工的行情价、机械设备的租赁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价等。
一级建造师要点:变更设计的工程费用如何处理?:一级建造师要点:变更设计的工程费用处理:(1)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编制原则,扣除不应发生的费用后确定;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2)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批准意见执行;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列入预备费。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相关费用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一级建造师要点:变更设计程序的规定是什么?:变更设计程序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费用及费用处理,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3.I类变更设计文件按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5.变更设计工作应满足建设需要。6.重大复杂的I类变更设计按两个阶段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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