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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的设立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的设立是什么意思
高乐高1回答 · 2841人浏览2841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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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5547个赞 2024-02-26 06:36


不动产物权设立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动产上首次创设物权的过程。这通常涉及到不动产权利的最初确认,比如购买土地或房屋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从而使得该权利获得法律保护。

以下是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详细解释:

1. **设立的含义**:在不动产物权领域,“设立”指的是权利人首次对不动产获得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过程。比如,一个人购买了一块土地,并完成了土地登记手续,他就设立了土地所有权。

2. **法律依据**:在中国,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主要遵循《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如何进行不动产的登记,确保权利的设立是合法和有效的。

3. **设立的条件**:通常,设立不动产物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权利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不动产交易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需要完成不动产的登记手续,公开透明地确立物权。

4. **设立的过程**:设立不动产物权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双方达成购买协议。
- 准备必要的文件,如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等。
-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
- 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对权利进行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 **设立与其他物权行为的关系**:
- **变更**:设立之后,如果权利内容或权利人发生改变,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 **转让**:当权利人将物权转移给他人时,需要进行转让登记。
- **消灭**:不动产物权因法律规定的事由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终止时,需要进行消灭登记。

6. **设立的意义**:通过设立不动产物权,可以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为不动产的流通交易提供法律基础,确保交易安全。

综上所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是确立不动产权利的关键步骤,是保障权利人权益、促进不动产交易安全的基础。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完全理解这一问题。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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