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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的选项b是怎么理解的,不动产物权不是以登记才有效吗,如当
这题的选项b是怎么理解的,不动产物权不是以登记才有效吗,如当事人之间进行了不动产的转让合同,那么这个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指的是什么?能举实例吗?还有消灭不动产物权不应是转让合同中的其中条款吗?
小峻1回答 · 2481人浏览2481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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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3877个赞 2024-02-26 00:05


亲爱的提问者,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不动产物权的登记问题,确实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这是为了确保物权关系的稳定,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

对于您提到的选项b,我需要具体了解这个选项的上下文内容,因为不同的题目可能会有不同的含义。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猜测选项b可能是在表述一种特殊情况。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解释:

选项b可能是在说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动产物权即使未经登记,也可能产生一定的效力。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法律另有规定:如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 善意取得: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

3. 事实物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长期占有、使用和收益,形成事实物权,这种物权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请注意,以上情况并不代表不动产物权不需要登记,而是在特定情况下,未经登记的物权可能具有一定的效力。这种表述可能是为了考察您对物权法相关规定的理解。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参考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尽量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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