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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帮考网校2019-01-17 1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 原则和责任制。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关系, 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做斗争的基本规律。在消防工作中, 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 将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 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 财产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 促进社会和谐。

     “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这些原则是消防工作经验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 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 不可偏废。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这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从无数火灾中得出的教训。各级政府、 政府各部门、 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各尽其责,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有利于调动各部门、 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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