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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局部突出用房,面积不大于四分之一时,高度就不计入是吗
屋顶局部突出用房,面积不大于四分之一时,高度就不计入是吗
教务中心 郭主任1回答 · 3424人浏览3424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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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26 TA获得超过1638个赞 2024-02-26 08:45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所了解的相关规定,屋顶局部突出的用房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如果其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四分之一,那么这部分突出用房的高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

具体来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屋顶突出部分的面积可以不计入建筑面积:

1. 突出部分的面积不超过屋顶总面积的四分之一;
2. 突出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
3. 突出部分不作为房间使用,仅作为设备安装、管道敷设等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高度不计入,是指不计入建筑物的总高度,用于判定建筑物是否超限等。但具体到建筑面积的计算,还是要遵循上述规范。

如果您提到的屋顶局部突出用房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其高度确实可以不计入建筑高度。但为了确保回答的准确性,建议您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规划、建设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以获得更详细、准确的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祝您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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