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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证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证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证书。
chaenpie1回答 · 7941人浏览7941人浏览 ·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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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考网答疑老师 资深老师 02-10 TA获得超过4521个赞 2024-02-10 13:00


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确实具有查阅和复制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和证书的权利。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 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确保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权利:
- 查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查看相关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文件、记录和证书,以便了解其消防安全状况。
- 复制:为了便于分析和调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还可以对这些文件、记录和证书进行复制。

3. 相关单位的责任: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消防安全文件、记录和证书,不得拒绝或阻挠。

4. 查阅和复制的文件范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报告
-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 火灾应急预案
-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等

5. 遵守法律法规: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督检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以上解释,希望您能够完全理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的权利和责任。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我会耐心为您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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