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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对象中有没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呢? 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对象中有没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呢?
国务院取消职业资格对象中有没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呢?
bieshendan1回答 · 592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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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uandiao 新兵答主 10-25 TA获得超过7859个赞

根据国家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于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CertifiedPropertyManage( 简称 CPM) ,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以上就是物业管理师的法源!
可以得知物业管理师的准入制度的建立是有法源可循的!如果国家要取缔物业管理师资格证,那么就必须废止或修改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而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 却是目前国家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法规,并适应现阶段的物业管理发展。因此,废止或修改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现在社会上有些对物业管理有偏见的又不是很懂政策的二货(包括一些不负责的媒体),见到风就是雨,看到国家整顿乱七八糟的从业资格考的风向时就把物业管理师拿出来说事!说什么“目前社会上莫名其妙的资格许多,比如汽车营销师、保险代理师、物业管理师……”,他自已的无知或者说本就对物业管理有偏见,似乎国家国家马上就会取缔“物业管理师”了!
这是一种因个人无知而带动着舆论的惯性打击本就脆弱行业的愚昧!这是一种让人深恶痛绝的中国式的无知者充当“砖家”的现象!这是一种浅薄而不负责任地一杆子扫尽而咆哮方家的丑恶行为!
物业管理行业在国内本来就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本来就是一是需要大家理解和关注的行业,本就是个劳动密集、就业层次相对偏低的行业,本就是个需要培养专业管理人才进行规范管理和引导的行业!只是被这些二货疯犬狂哮,脑子发颠狂四肢抽筋胡攀乱抓,不分青红皂白的乱写一气!这使得多少人又在准备择业于物业管理前踯躅不前了。同时,在这即将参加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关键时刻,又让多少从事物业行业准备考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的人丧失斗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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