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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帮考网校2020-08-05 09: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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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和质权都是民法上的一种担保权利,但是它们之间有以下几个区别:

1. 目的不同:留置权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保有某个特定的财产,以便在债务履行不到位时可以通过留置该财产来弥补损失;而质权的目的是通过抵押或质押财产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履行。

2. 对象不同:留置权的对象是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如货物、证券等;而质权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可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

3. 成立条件不同:留置权的成立需要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留置;而质权的成立则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并对财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4. 效力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定的财产,而质权则可以涵盖整个债务人的财产。

5. 转让方式不同:留置权不能转让给第三人,只能由债权人自行行使;而质权可以通过抵押或质押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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