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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帮考网校2020-07-15 1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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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有权留置的物品:留置权人必须是对该物品具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人。

2. 债权的存在:留置权的行使必须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即债务人应当对留置权人存在未清偿的债务。

3. 债权的确定性:留置权的行使必须是基于已经确定的债权,而不是仅仅猜测或者推测。

4. 留置物与债权的关联性:留置物必须与债权有直接的关联性,即留置物是债务人的财产或者是与债务人有关的财产。

5. 留置的通知:留置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告知留置的事实和原因。

6. 留置的合法性:留置权的行使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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