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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怎样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列报?

帮考网校2020-07-30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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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列报:

1.确认资产或处置组的可出售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只有当资产或处置组符合可出售性的条件时,才能列报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可出售性的条件包括:已决定出售,正在积极寻求买家,预计在一年内完成出售。

2.确定资产或处置组的公允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按照公允价值列报。如果无法准确测定公允价值,应按照成本减值计提减值准备。

3.列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将符合可出售性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列报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4.披露相关信息: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相关信息,包括出售计划、公允价值、减值准备和出售进展情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资产或处置组被列报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就不能再计提折旧或摊销,而应按照公允价值列报,直到出售或不再符合可出售性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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