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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责任是否履行不确定:可能因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保险事故无须承担。也可能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的保险金或赔偿金的数额大于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决定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1)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保险公司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保险公司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保险公司的终止原因:(一)保险公司的变更,保险公司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撤销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保险公司的终止。
股票有哪些特征?: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1)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对发行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权)。(2)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长期自有资金,股东在购买股票之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发行企业退还股金,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股票特别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股东成为企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哪个科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哪个科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应付账款科目,贷,应付账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应转入短期借款: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票据贷短期借款
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什么?: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可能是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提示】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提示】不论诉讼时效中止时原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余几个月,诉讼时效均继续计算6个月方届满:(1)找原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事由是否发生在届满前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有哪些特点?: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
仲裁效力是指什么?:仲裁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提示】仲裁裁决的上述法定撤销情形;(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中级会计考试真题】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是什么?: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是什么?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是指支票上的权利的消灭时效,即支票权利人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支票权利,支票债务人就可以依支票权利人超过支票时效而拒绝履行支票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有怎样的影响?: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如下:【提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效力方面,可撤销法律行为有哪些特征?:可撤销法律行为有哪些特征?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可因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撒销而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撒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4.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撒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撒销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无效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的法律行为。多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下列几种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实施的法律行为与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法律行为均包含串通或通谋“【解析】本题考核无效的法律行为,选项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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