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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计税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帮考网校2020-10-09 1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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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包装物生产者、进口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包装物环境保护税。其中,包装物押金是一种环保税收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减少包装物使用量和提高包装物回收利用率。

具体规定如下:

1. 包装物押金应当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收取,收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包装物本身价值的10%。

2. 包装物押金应当在销售后的一定期限内返还给消费者,返还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

3. 包装物押金不属于商品销售收入,不计入增值税税基。

4. 包装物押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予以扣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包装物押金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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